11月30日上午,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海口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修订草案)》等一批涉及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大会审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西庆、胡光辉、康耀红、林北川、陆志远、关进平,秘书长林泽锋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58人,实到48人,符合法定人数。
按照会议日程,本次会议为期三天,期间将有两次全体会议,一次联组会议。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共进行了24项议程。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海南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信息化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听取关于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关于提请审议有关干部职务任免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其他议程。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彭金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冯忠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11月30日下午开始对各项议程进行分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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