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陵水县公安局加大对涉及疫情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做到露头就打,快侦快破,毫不手软,绝不姑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截止2月20日,陵水警方共破获涉疫情刑事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打击处理散布谣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等各类治安案件11起,行政拘留23人。
快侦快破,绝不放过涉疫情诈骗案件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通过在网上以贩卖口罩为手段实施诈骗的案件,陵水县公安局组织刑侦部门牵头,联合网警、派出所对此类案件综合开展线索摸排、专案经营。经研判发现,此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当前市面上口罩紧缺的时机,在网络上广泛发布手中有大量口罩货源的消息,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将被害人预先支付的货款取走,并将被害人“拉黑”。基于此情况,专案组侦查人员在局合成作战中心的有力支持下,依托多渠道、多措施,最终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自2月6日以来,全局相继侦破4起以谎称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并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价值总计近51万余元。其中,2月6日上午,工作专班在开展网上巡查时,摸排到陵水辖区内汪某军(男,26岁,陵水县椰林镇人)、高某军(男,24岁,陵水县椰林镇人)俩人合伙近日在网上以虚假出售口罩为手段进行诈骗的线索。专案侦查人员随即开展侦查,并于2月6日下午将汪某军抓获归案,于2月7日上午将高某军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汪某军、高某军对通过发布虚假出售口罩的帖子到网络上,通过物流快递空包裹或假包裹先后诈骗4名被害人金额共6.2万元。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2月14日上午,陵城派出所接到群众王某报警称:其在网上被人以出售口罩为由诈骗了10750元。接报后,陵水县公安局党委第一时间要求刑侦大队会同陵城派出所进行专案侦办,及时破案。经专案组研判分析,锁定东方市感城镇苏某帅具有重大嫌疑。随后在省公安厅和东方市公安局的协助下,专案组于当日晚上在东方市成功将苏某帅抓获归案。及时挽回被害人损失10750元。
2月14日上午,陵水县公安局接到线索:居住在陵水辖区内的张某程(男,青海省西宁市人)涉嫌在微信上以出售口罩为由进行诈骗。接报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进行核查研判,并在省公安厅和海口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在海口市某酒店成功将张某程缉拿归案,为被害人挽回损失28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程已被刑事拘留。
2月15日,陵水县辖区内发生一起涉疫诈骗案件,受害人余某被他人以出售口罩为由诈骗24万元。因案情重大,且又在防疫期间,局领导高度重视。刑侦大队快速介入此案调查,经分析研判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魏某(女,天津人)。2020年2月18日,通过省厅刑警总队的协调和天津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在天津市东丽区抓获犯罪嫌疑人魏某。2020年2月20日,犯罪嫌疑人魏某被押解回海南。经审查深挖,犯罪嫌疑人魏某还涉嫌安徽省2起诈骗案件。总共涉案金额4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聚集民生重点,保持打击防控高压态势
在疫情防控期间,陵水县公安局在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严打趁“疫”盗窃、抢劫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对火车站、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商业超市等重点部位的巡查,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巡逻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反应处置措施,每日出动巡逻警力数165人次,车辆18辆次,备勤警力30人,切实提高了见警率、管事率,增强震慑力、控制力,有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1月27日、28日,陵水县公安局陵城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商铺内的财物被人撬门进入盗窃。接报后,陵水县公安局党委立即责成陵城派出所限期破案,消除影响。陵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案件串并、研判工作,经多措施侦查,精准锁定犯罪嫌疑人叶某雄、杨某权、吴某华,并于1月29日成功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对疫情防控期间先后撬门进入8家商铺盗窃手机、现金、香烟和3辆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被盗财物已全部追缴并发还被害人,破获系列盗窃案件11起。2月16日下午,陵水县椰林镇辖区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件。案发后,陵水警方闻警即动,迅速出击,仅用40小时便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赢得群众的广泛赞誉。
紧盯追赃挽损,全力挽回群众损失
工作中,陵水警方坚持将“有赃必追赃、破案必追赃、追赃促破案”的理念贯穿于案件侦办的始终,着力解决群众最为关心的“破案追赃”问题。由刑侦部门组织各派出所,穷尽措施、用足手段,全力加大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目前,在疫情防控期间侦全局侦破的刑事案件,已为被害人追缴回被诈骗金额、被盗香烟、摩托车等近13万余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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