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乡镇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近年来,我省多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不断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学前教育的普及率迅速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
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共投入26亿元集中新建、改扩建一批乡镇公办园,新增13万个公办园学位,重点解决好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分散地区学前教育短缺问题,实现了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全覆盖。
同时,我省还启动了“一村一园”建设工程,出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方案》,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要求市县在新城开发、新住宅区建设、旧城改造、撤村建居时,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确保城镇小区补助配齐幼儿园,并优先用于增加公办园资源。
截至今年12月底,全省共有幼儿园2538所,在园幼儿37.52万人。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5.6%,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24.51%,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64.12%。
为加强我省幼师队伍建设,2012年至2017年,我省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从2011年的不足1000人增加到2019年的6907人。
一手抓培养,一手抓培训。我省还加大专业培养培训力度,开展幼儿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并通过设立幼儿教师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专业引领示范作用。琼台师范学院继续教育部培训科负责人表示,该院于2018年开始进行第二轮5个省幼儿园卓越教师工作室的建设,“我们要求卓越教师工作室要经常组织课例研讨与展示交流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送教下乡活动,解决基层学前教育的突出问题。”
早在2017年,我省就落地实施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确定标准为不低于600元/人/年。这标志着我省进一步落实了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也标志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得到了公共财政的切实保障。
除了公办幼儿园,我省还出台了《海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截至2019年底,市县共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954所,受益在园幼儿14.86万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省还提高了“三类幼儿”(孤儿、残疾幼儿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标准,从750元/生/学年提高到1300元/生/学年。据统计,2017年至2019年,我省共下达学前教育中央及省级财政资助资金逾8.1亿元,资助“三类幼儿”近14万人次。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还一边抓规范发展,一边抓改革创新,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等工作持续推进,省级示范幼儿园、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对口帮扶工作卓有成效,我省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过去3年,我省还通过“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引进学前教育项目14个,其中7所幼儿园已经落地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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