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局良好

来源:

时间:2019-12-30

编辑:吉志燕

 

今年12月1日,浙江自贸区

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取得良好开局

全面梳理事项清单

在国家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基础上,舟山拆分事项2项,共计526项事项。

优化办事流程

对299项事项精简材料,166项压缩审批时间,23项删减或优化审批环节,20项延长或取消许可期限,19项公布或调整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196项争取实现网上办理,累计已有50余项涉企经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

试点“告知承诺”准入制

针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制定相关文件28份,其中审批权限在市县级的21项全部实现覆盖,并率先全省上线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系统。

构建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机制

基本建成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舟山”“浙江政府服务网”为基础的信息查询共享体系,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提高随机抽查精准性。

改革案例:

浙江自贸区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自12月1日起,浙江自贸区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市商务局依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切实抓好政策落实。

做好政策宣传

通过窗口告知牌和面对面解释等方式,向企业及相关招商代办机构预告审批取消新政,让市场主体提前了解政策变动、妥善开展各类业务。

做好政策沟通

及时将新的政策条款告知相关部门,确保无备案表企业顺利办理银行外币账户开立等后续登记业务;建议海关适用“外商投资法”国民待遇原则,对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同步取消“设立备案回执或变更备案回执”。

做好政策过渡

新政落地前,抓紧为系统内已上报的一批企业办理备案业务,并加强与市场监管、海关、贸促等部门在企业登记注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原产地企业备案等方面数据共享,让数据“跑”代替企业“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