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之声 | 叶霞:自贸港建设背景下海南积极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的建议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1-25

作者:

编辑:林子慧

中国网讯 1月25日下午,海南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海南省政协委员叶霞以《自贸港建设背景下海南积极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的建议》为题作了发言,以下为发言全文: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落实金融业扩大开放政策。然而,海南还存在经济总量偏小、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创新有待提升等问题。202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意见》将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粤港澳大湾区是海南的近邻,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人才、科技、资本等资源较为密集。因此,建议海南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

一是制定对接大湾区金融发展的专项政策以及规划。政府做好顶层设计,营造良好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资源的生态环境,促进海南省与粤港澳湾区内金融机构协同,通过金融市场对接、金融信息互通、金融人才互动,形成区域优势互补。

二是推动海南省内金融机构对接大湾区金融需求。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推动海南省内金融机构采取联合授信、银团贷款等多种形式,为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移与结构升级等提供金融支持。例如成立海南省专项投资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投资集团和金融控股集团,通过政府间的协调支持省内金融机构参与大湾区建设,承担大湾区基础设施和优质产业的投融资业务,这样既可以满足大湾区金融需求,又可以促进省内金融机构的发展和业务拓展。

三是充分利用粤港澳金融资源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发展。政府要鼓励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资本跨区域投资海南,加大投资领域的开放力度。例如粤港澳大湾区正在探索合格金融机构“单一通行证”制度,即有“单一通行证”牌照的金融机构在大湾区可以自由开展业务,只需要接受当地监管,不需要再经过当地监管机构的审批。海南可以作为粤港澳“单一通行证”的认可地,对此类获得牌照的企业在海南的业务活动原则上不再施加其他额外的监管要求,以此扩大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中心,特别是港澳金融机构对海南金融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四是积极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推进资本项目开放的金融创新。粤港澳大湾区目前在资本项目开放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中央政府提出支持推动该区域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开展跨境贷款、跨境资产转让等业务,因此要深化与粤港澳合作,比如共同设立跨境金融一体化平台,将基金、期权、期货、大宗商品、债券、保险等金融产品都纳入跨境联通的标的范围,促进与港澳地区金融产品的互认融合,以此拓宽实体企业的跨境融资渠道,促进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

五是建立海南与粤港澳大湾区全方位的金融合作机制。海南省政府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金融合作方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区域金融合作,积极搭建金融合作平台。例如签订地区间金融合作协议,开展金融项目合作,共同打造区域金融品牌,搭建区域性金融大数据平台,建立两地金融合作例会制度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络机制,推动实现金融管理部门的协同行动,促进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