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和森林公安局正式揭牌 刘星泰出席揭牌仪式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12-28

作者:

编辑:王彬涛

中国网讯 12月28日上午,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和森林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办公大楼举行揭牌仪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闫希军出席仪式,并共同为海岸警察总队、森林公安局揭牌。

刘星泰代表省委、省委政法委,对海岸警察总队和森林公安局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向广大民警的辛勤付出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服务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政法机关的重要任务。海南省公安厅成立海岸警察总队和推进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是海南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法机关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的具体实践。

刘星泰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永葆忠诚本色,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全省海岸、森林公安机关要以挂牌成立为契机,依法履职尽责,在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中创造新业绩,切实维护全省沿海岸线和林区平安稳定。全省政法队伍要锐意改革创新,坚定不移走改革强警之路,努力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改革亮点,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南经验;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在锻造过硬政法铁军中树立新形象,推动全省政法工作科学发展,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努力锻造海南政法铁军,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闫希军要求,全省海岸、森林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关于深化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自觉服从改革大局,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加快业务融合和资源整合,依法履行职责,实现职能平稳过渡、工作无缝衔接,以实际成效彰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仪式上,省政府副秘书长戴青云宣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委编办副主任李宏亮宣读省委编委《关于设立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的通知》,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穆克瑞主持揭牌仪式。

仪式上,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江伟代表海岸警察总队作表态发言,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局长李斐代表森林公安局作表态发言。

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海南海警局等单位主要领导,省公安厅警令部、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沿海14个市县(洋浦)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海岸警察总队和森林公安局部分民警代表参加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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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负责我省沿海地区社会治安管控和反走私、反偷渡、反渗透、防回流等工作。具体职责为:负责辖区社会治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重大警卫安保和维稳处突等工作,以及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安全防范、服务群众等基层基础工作;负责防范打击暴力恐怖、走私、偷渡、贩毒、贩运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沿海辖区、岸线、港岙口、码头、滩涂、港澳台停泊点等区域治安管控,以及船舶船员(渔民)治安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海岸警察部门协同海警防范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等,负责对海南沿海进行闭合式治安管控,协同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沿海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沿海治安管控军警合作、警地协作,参与省际和涉外警务交流合作等。

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负责依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全省林业生态安全;组织、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组织侦办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重、特大案件;督促、指导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林区(保护区)分局维护辖区治安稳定;承担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及其林区(保护区)分局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