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充满活力的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记者张茂摄
《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近日印发实施。这是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公布以来,我省发布实施的首个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也是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发表以来,我省连续第三年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计划》。
较之以往,新发布的《行动计划》有何不同?有哪些亮点和创新之处?记者10月15日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解读。
增添新动力
创一流营商环境是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的目标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营商环境作出重要论述,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分阶段提出了营商环境的目标,市场主体和社会舆论对海南自贸港的营商环境广泛关注。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发表以来,多次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动员部署。
“4·13”以来,海南主动对标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先后制定优化营商环境40项措施和29项措施,相继发布八批共85项制度创新案例,逐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化程度,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海南自贸港创一流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精神和七届省政府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我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制定了《行动计划》,将为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增添新的动力。”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新发布实施的《行动计划》,重点围绕2019年《海南省营商环境评估报告》、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开展的营商环境相关调研报告中反映出的行政审批不够便捷、企业融资问题突出、政府诚信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不足等问题,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对标国际国内营商环境建设先进经验做法,参照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框架,包含开办企业、获得施工许可、财产登记、获得信贷和改善融资环境、纳税便利化、跨境贸易、保护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指标,并根据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增加海南特色指标“人才流动”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从11个方面提出了31项改善我省营商环境的措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新发布的《行动计划》聚焦制度创新,很多改革举措都是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的有益尝试,不乏创新之处。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内容。《行动计划》提出,在试点区域内,以探索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度体系创新为突破口,围绕推进产业发展及科技创新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立专利等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授权绿色通道,以专利导航为引领,形成“产业知识产权集聚效应”。
建立地籍图定期更新机制方面,我省通过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制度和查询机制,建立地籍图定期更新机制。公众可按地址查询全省已经登记的不动产自然状况、查封抵押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涉及企业、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完善洋浦港集装箱码头无纸化系统并推广应用——此举创新点在于依托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打通船方、码头企业与海关数据的共享,报关企业无需再持纸质“查验单”在海关机构与码头之间奔波,可节约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
在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破产立法方面,我省将创新企业破产启动与审理程序及破产重整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建立外籍人员赴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外国高端产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
此外,允许具有港澳台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利代理等服务领域专业人才,经相关部门或机构备案后,通过资质认可、合伙联营、项目试点、执业备案等特殊机制,在海南执业从业无需参加内地执业考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国内发达地区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而且速度更快、质量更高。对于海南来说,改善营商环境,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必须分秒必争,大踏步、跨越式奋力追赶,努力打造营商环境的‘海南样板’,确保到2025年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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