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起 海口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驾驶人审验、满分教育现场学习业务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4-08

作者:陈世清 林馨

编辑:符钰超

中国网4月8日讯 为助力海口市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市民办理业务及驾考需求,结合海口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海口公安交警决定从4月10日起开始有序恢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驾驶人审验、满分教育现场学习业务(以下简称:“两个教育”)两项工作。

据了解,为有序恢复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工作,海口公安交警提前制定《关于恢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人考试和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业务疫情防护工作方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业务恢复防护设施建设、工作入员防护教育、群众业务办理秩序管理、疫情应急处置以及考试场所卫生消毒(包括考场、考试车、考台等)等相关工作,切实做好快复驾驶人考试业务疫情防控工作。

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驾驶人记满分考试

1、恢复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网上预约及考试,在疫情防控期间,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时动态,按照“少考人次、勤考场次”的原则,投放适量考试计划,避免人员过度密集,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详情请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i.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进行查看。

2、需要参加满分考试的驾驶人,应当在完成满分教育学习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恢复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现场学习业务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两个教育”现场学习业务将按照每场适量人员学习的原则开展。

2、为方便广大驾驶人和缓解现场学习压力,“两个教育”将采取网上和现场学习两种方式进行。驾驶人可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i.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自行申请网上学习。

3、满分教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网上学习,必须进行现场学习: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

(2)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

(3)除本周期外,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4、审验教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网上学习,必须进行现场学习:

(1)校车驾驶人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2)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为避免考试人员聚集等候,预约成功的考生请严格按照预约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候考,并携带身份证证明、自备口罩参加考试,除需要进行人脸识别和考试过程抓拍的环节之外,其他过程应佩戴口罩;进入考场人员需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测量体温后分批次进入,确保等候距离保持在1米以上,非参加考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或学习场地,进出考场或者上下考试车辆时请配合做好消毒工作;要自觉遵守考场、教室秩序,驾驶人考试、“两个教育”现场学习结束后,应立即离开场地,严禁聚集和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