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记者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经过认真研究,及时梳理,将第三批2项(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并于3月9日起实施。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
记者注意到,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增加《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制作相关《办事指南》,符合要求的,可实现现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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