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 夕阳更红更温暖

来源:海南日报

时间:2020-01-07

编辑:符钰超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养老是民生工程中的一项重要课题,近年来,我省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为重点,着力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较好地满足了我省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近日,海南日报记者走进海口市龙桥敬老院,一阵欢快的笑声传来,特困供养老人们正围坐在一起吃饭聊天。“我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今年再次提升,老人们的伙食标准提高了,手上的零用钱多了!”龙桥敬老院相关负责人说。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自今年3月份起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90元,指导市县全面落实失能和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政策,2019年共发放护理费近1500万元。

今年以来,我省累计发放城乡特困供养金1.9亿元。为全省1366名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金1172.3万元,为22.2万名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93亿元。

养老关系民生,情牵百姓。近年来,我省加大基本养老服务设施投入,先后投入8.4亿元,规划建设和维修改造省、市县中心托(养)老院21家,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60所。

我省还紧紧围绕养老服务业展开“放管服”改革,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不断提高,全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从13家增加到19家,床位数从4748张增加到6095张,增长了28.3%。

我省多部门联合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过系统排查和全面整治,全省养老服务机构重大风险隐患已基本整治完成。我省还组织开展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评估,不断改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有力促进了养老机构服务提档升级。

针对部分本地老人不愿意离开家、习惯了在自己所熟悉的环境养老的需求和实际,我省采取试点推动的方式,实现了试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并逐步向农村拓展。

海口市、三亚市分别开展全国第二、四批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海口市开展“长者饭堂”助餐服务试点,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个人出一点,慈善捐一点”的方式,为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午餐服务。截至目前,海口市建成了49家城乡“长者饭堂”,实现全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我省还积极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省民政厅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实地指导海口等7个市县,对1000位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探访。各市县分别采取走访慰问、上门义诊等多种方式,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