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海南、内蒙古、福建、河南、青海等五省区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试点。
本次试点工作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为统一底版,依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以及相关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对试点省(区)全域及以地级市为区域单元开展森林资源价值量核算,并结合林木资源及生态价值定价、生态补偿标准制定、生态投融资政策设计、生态绩效考核、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评估森林资源价值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匹配性和可操作性。
通知要求,各试点省(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与统计局联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共同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各试点省(区)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草局发展研究中心、国际竹藤中心和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等单位将提供技术支持。
据我省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全省林地面积3424.86万亩、全省森林总面积3296.44万亩、全省森林蓄积量16112.88万立方米。2021年,我省发布2019年度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简称GEP)为2045.13亿元,首次让海南“无价”的绿水青山有了实实在在的“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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