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优先纳入正式编制管理,一次性拨付3万元至8万元安家费,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可获一套住房免费居住,特殊情况还可“一事一议”……1月13日,海南日报记者从东方市委组织部了解到,为吸引国内外人才到东方就业创业,该市近日出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东方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十大”福利政策。
“十大”福利政策
1.优先纳入编制
引进到东方市事业单位或党政群团机关单位工作的人才可纳入用人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管理
2.一次性安家费
引进人才试用期满的,按学历层次高低一次性拨付安家费3万元至8万元不等
3.每月生活补贴
在5年服务期内,每年按学历层次高低给予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
4.住房免费居住
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的人才,由东方市政府提供一套6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的住房免费居住
5.每年探亲费
引进人才配偶或父母不在本省的,由用人单位每年按最高限额5000元报销一次探亲费
6.优先购买住房
服务满2年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购买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7.高额购房补助
符合条件的可获8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助
8.特殊贡献奖励
引进人才在服务期间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或奖项的,由东方市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
9.市政府奖励
经认定为ABCD等4类人才的,由东方市政府按不同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10.免费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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