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我省加快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在博鳌乐城申报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
日前,省科学技术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医疗保障局四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关于支持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探索开展人类遗传资源专业化服务、支持在博鳌乐城先行区按照规定申报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加快推进海南生物医药领域成果转移转化。该《意见》有效期3年。
《意见》包括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开展药物临床试验、优化医疗保险支持机制、支持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加大生物医药高端人才引进力度、促进生物医药创新要素高效跨境流动、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支持创新药及高端医疗器械企业多渠道融资、鼓励医药企业积极申报海南省重点产业扶持奖励等九个方面。
《意见》明确,我省将加快培育引进新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CRO)、生产合同外包服务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生物医药产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组建药物临床试验协作网络,并支持网络内的医疗机构设立科研型病房,进行合规与高质量的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优化医疗保险支持机制,探索推动保险公司将符合条件的新特药纳入商业保险理赔范围;鼓励国内外高校、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园区开办企业,对带项目、带成果来我省创办企业的高端人才,根据人才层次、科技成果水平、转化阶段等,该找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意见》还提出,常年开展科研、临床研究或生产用品进出口的生物医药相关单位,由省级科技部门建立单位目录,定期通报海关,并给予通过海关信用认证的企业通关便利等管理措施支持;筹建中医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建立中医传统医学基础研究平台,促进我省中医领域的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加快中医药成果转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药专利技术通过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建立新药研发项目的股权投资机制等;鼓励医药企业聚焦创新药物、创新医疗器械,支持申报海南省重点产业扶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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