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海口召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草案)》等一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会议审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西庆、胡光辉、康耀红、林北川、陆志远、关进平,秘书长林泽锋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会期两天,共有两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实到51人,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共有17项议程:书面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关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决议(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听取关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关于《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关于修改〈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等四部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关于《海南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关于《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关于《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行使有关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河湖(库)保护管理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关于提请审议有关干部职务任免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其他议程。
副省长冯忠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于6月15日上午开始对各项议程进行分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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