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海口琼山区出台10项举措 允许开辟临时占道摊点摊区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6-02

作者:徐雨帆

编辑:符钰超

中国网讯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支持餐饮、商场、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中央文明办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已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考核内容。

为了促销费、保经济,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疫情期间已经放宽对店外经营。尤其是餐饮店、商超、药店等,允许店外摆放经营,不做查处,做到人性化执法。6月1日,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积极响应中央精神,组织各区召开会议。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做好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达到“占道经营规范有序、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市民生活方便快捷、城市消费更加活跃、市井气息更加浓厚”的目标,海口市琼山区创新城市管理机制,结合实际推出刺激城市消费助力经济发展十项服务举措。具体如下:

一、鼓励支持开办临时便民市场

鼓励各街道利用政府储备地、空地、村集体用地,在不扰民、不妨碍交通的前提下,开办临时便民市场,引导流动商贩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规范经营,满足市场和群众需求。

二、鼓励支持发展夜市经济

鼓励各街道利用有条件的公园、广场、空地等场所,在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影响消防、不影响市民休闲、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开办夜市,丰富夜市经济。

三、鼓励消费聚集区营造丰富多彩的商业氛围

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步行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选择合适区域打造、升级夜市街区,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在店庆日、节假日、黄金周期间举办购物节、美食节等商业促销活动,开展“不打烊”等晚间促销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投入,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鼓励建设无人售货门店、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

四、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

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附近开辟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商贩规范经营;允许流动商贩在老街老巷等区域贩卖经营,营造市井场景。

五、允许大型商场开展店外宣传促销

在符合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商圈(步行街)内的商贸企业开展户外营销。允许大型商场卖场在商场门前自有区域开展店外宣传促销。

六、允许临街店铺店外宣传促销

临街商家在不占用盲道、不影响行人通行和消防的前提下,允许在门店外临时设置、摆放促销宣传品,设置货物临时堆放点、顾客临时等候区和就餐坐席。

七、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占道派送

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允许快递企业门店临时占道分拣派送,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用品供应。

八、坚持快速审批服务

对举办商业、公益性宣传活动临时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搭建临时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由各街道上报区综合执法局进行审批。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细化,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按照即来即办、随时办理的原则,提高审批效率,能当场审批的当场审批。

九、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

坚持柔性执法与审慎包容的监管,以服务、教育为主,支持企业和经营者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对轻微违法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于处罚。

十、坚持多项机制落实服务保障

(一)摊点摊区设置引导机制

各街道科学评估设置点位的便民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明确可以从事占道经营的路段、时段以及对每条街道商贩最大容量,引导商贩集中规范经营,并实行一街一策、一点一策,确保摊区治理有序。

(二)商贩摊主清洁卫生责任机制

经营的商贩摊要严格执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经营活动结束后,商贩摊主及时恢复摊区环境卫生,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从事食品销售的,实行“一桌一垃圾桶”,采取有效方法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确保地面无白色垃圾、餐厨垃圾。

(三)群众投诉现场快速处置机制

各街道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商务、环保、环卫、应急等部门,按照处置问题“快”,化解问题“准”的原则,对商家摊主经营产生的各类扰民问题,及时开展现场处置,积极化解商家和市民因经营产生的矛盾纠纷,营造和谐共赢的经营和生活环境。

(四)开展联合巡查服务机制

实行区、街道办、社区三级巡查机制,要将夜市经济、店外促销、出店经营作为巡查重点,区综合执法局每天进行巡查监督,对出现的经营管理问题,及时协调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商务、环保、环卫、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动巡查处理。

(五)摊区安全防护机制

在设置的临时摊区,要保证通行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开展食品安全等隐患排查和处置,指导占道经营者安全用气、用电,并会同市场监管、安全应急、商务等主管部门协同开展规范管理。

(六)建立数据监测和收集信息机制

各街道关注动态信息,监测市场形势,定期收集整理《十项服务举措》试行后各街道解决就业情况及新增就业人数、摊点、摊位的增量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