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文昌市森林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侦破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和一起非法狩猎案,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符某文刑事拘留。
当日,文昌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联合文昌市林业局执法人员对符某文位于文昌市东阁镇宝芳圩老街的住所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斑鸠鸟类活体20只、龟类活体56只,以及野生鸟类冻体20只(其中1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鸦鹃鸟)、小松鼠冻体2只,收缴猎捕工具19件、铁笼2个、捕鸟网1张。
经调查,2019年5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符某文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以架设捕鸟网和放置自制猎捕工具的方式,在文昌市东阁镇宝芳文林村委会的果园内进行非法狩猎,后陆续将猎捕到的鸟类、小松鼠等野生动物宰杀并存放在自家冰箱内供其食用。此外,符某文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办理野生动物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购买4只斑鸠鸟以及从水库猎捕5只龟类进行饲养,后繁育斑鸠鸟16只、龟类51只。
目前,文昌市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以及非法狩猎罪对犯罪嫌疑人符某文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收缴的野生动物活体和冻体均由文昌市林业局登记保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符某文无证繁育野生动物的行为由文昌市林业局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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