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居民出行旅游、文化娱乐消费明显恢复

来源:中国旅游报

时间:2023-03-16

作者:

编辑:敬博童

3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就2023年1-2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做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付凌晖表示,随着疫情对消费场景的限制消除,加上今年一二月份正逢我国春节,居民出行旅游、文化娱乐消费明显恢复。

记者: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请问发言人如何评价前两个月的消费数据?对于未来一段时间消费趋势有何预判?谢谢。

付凌晖:今年前两个月经济运行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消费的改善和回升。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5%,实现了由降转增的变化,说明消费市场活力在回升。具体来看,消费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接触型消费、服务消费回升比较明显。随着疫情对消费场景的限制消除,加上今年一二月份正逢我国春节,居民出行旅游、文化娱乐消费明显恢复。春节期间,旅客发送量增长了71.2%,国内游客出游人次增长23.1%,旅行社及相关行业收入均出现大幅增长。春节餐饮活动明显增加,1-2月份餐饮收入同比增长9.2%,由去年12月份的下降转为较大幅度的回升。

二是商品零售多数改善。1-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18个商品类别中,有12类比上年12月回升,其中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比如粮油食品类、金银珠宝类增速都保持较快增长。

三是实体店零售明显改善。1-2月份,限额以上实体店零售中,百货店零售增长5.5%,明显好于去年。与此同时,网上零售保持稳定增长。1-2月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5.3%。

这些情况表明,消费回升态势增强。从后期走势看,消费回升向好值得期待,主要有:一是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明显,人均GDP已经超过1万美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望蕴藏着巨大的消费潜力。二是随着经济逐步恢复,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增加,消费能力会逐步增强。同时,疫情对消费的抑制作用会逐步消除,这些都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三是今年在扩大消费方面政策还会持续发力,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今年,相关部门在积极推进,各地也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消费增长。总的看,全年消费恢复向好有很多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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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国民经济企稳回升

(2023年3月15日)

国家统计局

1-2月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生产需求明显改善,就业物价总体稳定,市场预期加快好转,经济运行呈现企稳回升态势。

一、工业生产恢复加快,企业预期好转

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4%,比2022年12月份加快1.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4.9%。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7%,制造业增长2.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4%。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2.7%;股份制企业增长4.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5.2%;私营企业增长2.0%。分产品看,太阳能电池、新能源汽车产量分别增长40.8%、16.3%。从环比看,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12%。2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2.6%,比上月上升2.5个百分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7.5%,上升1.9个百分点。

二、服务业明显回升,接触型聚集型服务业改善

1-2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5.5%,2022年12月份为下降0.8%;两年平均增长4.8%。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生产指数同比分别增长9.3%、7.6%;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生产指数分别增长11.6%、4.2%、3.0%。2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6%,比上月上升1.6个百分点。其中,道路运输、航空运输、邮政、住宿、租赁及商务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从市场预期看,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4.8%,比上月上升0.5个百分点。

三、市场销售由降转增,基本生活类和升级类消费增长较快

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067亿元,同比增长3.5%,2022年12月份为下降1.8%;两年平均增长5.1%。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6796亿元,同比增长3.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0271亿元,增长4.5%。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68638亿元,增长2.9%;餐饮收入8429亿元,增长9.2%。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9.0%、5.4%;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加快,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9%、3.8%。全国网上零售额20544亿元,增长6.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7476亿元,增长5.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2.7%。从环比看,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月下降0.02%。

四、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较快

1-2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3577亿元,同比增长5.5%,比2022年全年加快0.4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8.8%。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9.0%,制造业投资增长8.1%,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5.7%。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5133万平方米,下降3.6%;商品房销售额15449亿元,下降0.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5%,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0.1%,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8%。民间投资增长0.8%。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5.1%,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6.2%、12.3%。高技术制造业中,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1.3%、20.5%;高技术服务业中,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研发设计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65.1%、16.9%。社会领域投资增长8.1%,其中卫生、教育投资分别增长18.8%、4.8%。从环比看,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月增长0.72%。

五、货物进出口略有下降,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1-2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61768亿元,同比下降0.8%。其中,出口34936亿元,增长0.9%;进口26833亿元,下降2.9%。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8103亿元。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1.2%,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4.9%,比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5.3%,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1.2%,比上年同期提高3.0个百分点。机电产品出口增长0.4%,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8.0%。

六、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基本平稳

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6%。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6%,比上月上升0.1个百分点。本地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4%;外来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9%,其中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6.0%。16-24岁、25-59岁劳动力调查失业率分别为18.1%、4.8%。25-59岁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学历、高中学历、大专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劳动力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7%、5.2%、4.1%、3.0%。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7%。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7.9小时。

七、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下降

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5%。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3.4%,衣着价格上涨0.6%,居住价格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5%,交通通信价格上涨1.0%,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8%,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9%,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9%。在食品烟酒价格中,鲜菜价格上涨1.3%,粮食价格上涨2.7%,猪肉价格上涨7.9%,鲜果价格上涨10.8%。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0.8%。分月看,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环比上涨0.8%;2月份同比上涨1.0%,环比下降0.5%。

1-2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1%。分月看,1月份同比下降0.8%,环比下降0.4%;2月份同比下降1.4%,环比持平。1-2月份,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0.2%。

总的来看,1-2月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伴随着疫情防控较快平稳转段,经济循环加快畅通,生产需求明显改善,经济运行企稳回升。但外部环境更趋复杂,需求不足仍较突出,经济回升基础尚不牢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策落实落地,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附注

(1)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21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6)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