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印发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大行动方案

来源:中国经济网

时间:2023-03-27

作者:陈建峰 张仁圣

编辑:吴强

为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等工作,根据海南澄迈县创文巩卫工作指挥部第18次例会精神,经指挥部同意,近日,澄迈印发《关于开展澄迈县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大行动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以全面提高城乡环境面貌为目的,重点对乱摆卖、乱张贴、乱堆放、乱悬挂、乱搭建、乱停放、破损残缺的广告招牌、无证无照经营、噪音扰民、乱闯红灯、乱停乱放等现象进行整治,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努力构建整洁、安全有序的市容环境。

整治范围为金江镇、老城镇、福山镇、加乐镇、文儒镇等乡镇城区主次干道为主,其他乡镇兼顾。整治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5月11日。整治方式采取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由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监局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金江镇、老城镇、福山镇、加乐镇、文儒镇等乡镇范围内城市管理秩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对日常掌握问题较多的区域进行重点整治。

整治内容

1.整治乱张贴、出店经营、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占道施工等违法行为;

2.整治长期侵占人行道、马路交叉口、绿化带从事饮食、水果摆卖等违法行为;

3.整治主次干道及周边占道经营、无照无证经营、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乱排的夜市烧烤摊、大排档等餐馆;

4.整治医院、学校、商贸及周边重要路段存在的乱停乱放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5.整治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指示牌、灯箱、布幔等户外设置物行为,清理拆除主要街道墙面(路面)张贴涂画的小广告和破旧破损广告牌等;

6.整治城区道路、公共场地未经批准擅自开挖等违法行为;

7.整治机动车(含农机车)乱停乱放、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乱停乱放、闯红灯等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8.整治沿街店铺经营业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合法公示经营许可证件,规范做到货物码放整齐、店内卫生合格,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9.整治确保路面两旁排水管畅通,无堵塞和积水,井盖齐全,无残缺或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