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数据资产入表解决之道,建立一套可操作的资产盘点标准化体系

来源:人民数据研究院

时间:2023-12-25

作者:

编辑:方乔禾

近日,由人民网·人民数据主办的“推动数据资产入表研讨会”在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成功举办。来自政、产、学、研等领域的十余名专家出席研讨会,深入探讨进一步推动数据资产入表的议题。

天衡天健管理咨询公司首席合伙人、民建会员向玺烨在研讨会上发表意见。

《暂行规定》出台之后,不少央国企、民企等都在与专业化的机构寻求解决之道,数据资产入表的路径如何打通,数据如何治理,场景如何应用,采取哪种商业方式等。

《暂行规定》提供了数据资产入表的指导性准则,但数据资产入表涉及的生态业务链较长,主要包括数据收集、数据脱敏、数据确权、数据加工、数据商用、数据服务、数据交易等多个环节,但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具体项目的数据资源还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建议要以数据要素为纽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联动相关专家、专业化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形成产业联盟,协同参与相关标准体系的制定,共同完成全产业链的市场价值体系的构建,明确相关的入表细则。

数据资产入表后面临着数据估值的问题,因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每年的数据资产估值与减值测试可能对企业的数据资产评估价值造成增值或减值,应建立一个有参考价值、有公允价值或多场景的标准化市场价值估值平台。

《暂行规定》对数据资源有“合法拥有与控制”的要求,根据国家对数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建立一套产业融合的脱敏数据运营系统,为企业数据资源合法使用建立必要的产业数字互联规则。

《暂行规定》对数据资源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这类资产的特点是不具有实物形态、具有可辨认性,作为资产入表应当建立一套可操作性的数据资产盘点标准化体系。

数据资产入表在即,人民数据期待与各界共同努力,助推数据资产入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数据资产价值的充分释放,需要保障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本着自由流动、普惠发展的原则进行鼓励和规范,从而打破企业的边界,实现产业的融合,智能化的匹配产业链全过程。让全场景的数据要素按照智能合约实现全价值链的映射分工,协同完成数据资源的价值,最终实现全产业链各个主体的市场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人民数据以打造人民云、人民链、数据要素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为契机,争做一流数据服务商,争当一流数据集成平台,积极做好数据交易的经纪人、数据产业的运营方、数据应用场景的创新者,领跑大数据发展潮流。2023年,人民数据推出了首家全国性数据要素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资源持有权证书”“数据加工使用权证书”“数据产品经营权证书”(三证)向全国发放,助力数据确权、数据交易等业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