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某与马某、浙江某网络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中国网海南

时间:2022-12-13

作者:

编辑:敬博童

市民投诉:

2021年9月,许某某通过某某交易平台向马某购买苹果手机,在某某交易平台线上签署《某某社区用户服务协议》,约定邮寄交货,收货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后因发货事宜发生纠纷,许某某向法院起诉马某、浙江某网络公司连带退还商品价款13000元,并按照“不发货或者假一赔百”的承诺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13万元,共计13.13万元。浙江某网络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某某社区用户服务协议》已约定管辖,案件应移送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

本案为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某某社区用户服务协议》系浙江某网络公司自行制定并通过网站公布的格式条款协议。浙江某网络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在网站的醒目位置标注了协议中的管辖条款,并通过合理方式提请许某某注意、未尽说明义务,故该协议中的管辖条款无效。许某某通过某某平台向马某购买手机,约定邮寄交货,收货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故本案的合同履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