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迈对500万元以上社会投资项目予以奖励

来源:中国经济网

时间:2023-08-29

作者:陈建峰

编辑:吴强

为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力度,继续激发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潜力,鼓励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建设、加大年度投资,实现 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达到预期目标,日前,海南省澄迈县印发了《澄迈县2023年促进社会投资增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以“按季抓、月跟踪”为抓手,对符合条件的全县统计在库的500万元以上社会投资项目予以投资奖励,对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

《方案》明确,为鼓励项目加大投资力度,对单月实际完成投资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社会投资项目,奖励2万元;对单个季度实际完成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社会投资项目,奖励5万元;对单个季度实际完成投资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在建社会投资项目,奖励10万元;对全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社会投资项目,额外一次性追加奖励15万元。

《方案》设立固定资产投资贡献奖。对季度投资总额在全县前10的社会投资项目业主,由澄迈县发改委组织颁发固定资产投资季度贡献奖;对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前10个社会投资项目业主,由澄迈县政府组织颁发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贡献奖。其中,纯房地产投资项目仅安排至多3个奖励名额。

《方案》要求,澄迈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服务项目加快建设,对超计划工期提前竣工的单位,由澄迈县委、县政府共同颁发固定资产投资先进单位,列入澄迈县诚信“白名单”,享受各类政务服务“直通车”服务。

此外,《方案》鼓励企业“以商招商”。企业或个人引荐投资主体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并最终成功竞得土地后,与政府签订投资对赌协议且6个月内开工建设入库纳统的,对引荐人予以一次性招商资金奖励。具体标准为:总投资2000万以上(含),5000万以下项目,奖励2-4万元;总投资5000万以上(含),1亿元以下项目,奖励5-9万元;总投资1亿元以上(含),10亿元以下项目,奖励10-30万元;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项目,一次性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