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擦边”广告被罚40万 椰树强势回应!“法无禁止即可为”

来源:中国网海南

时间:2024-05-10

作者:

编辑:吴强

5月9日,海南椰树集团在其官方微博和网站发布声明称,针对其近期因广告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和情形,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罚款40万元的事件,海南椰树集团发布声明回应,称在“椰树”自己的官网上转载“用椰汁擦乳”,是科普教育不是商业广告却被罚40万,有“一担心”“两不服”。

对于此次处罚,椰树集团表示,“担心的是名牌被毁,砸掉‘椰树’及上下游企业近两万员工饭碗,让海南50万椰农椰子卖不出去脱富返贫。”

在该声明中,椰树集团还对此次处罚表示不服。该集团称,第一个不服是,在自己的官网上转载“用椰汁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是科普教育,不是商业广告。其表示,广告法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在自己的官网上转载科普教育是违法的,“法无禁止即可为”。

而第二个不服是,在其官网上登载连续7年亏损,第二次破产被死里逃生,是厂史教育,不是商业广告。

早在2019年,椰树集团就曾因“从小喝到大”“每日多饮椰汁能使乳房饱满”等广告语,陷入低俗、虚假宣传质疑。2019年3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布通知称,叫停存在导向偏差、三俗等问题的“椰树牌椰汁”等部分版本广告,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相关版本广告,并举一反三,全面清查所有在播和拟播广告。

2021年3月25日,椰树集团在官博发布一则招聘广告称“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引发争议。同年6月9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并指出,该文案“传递的是一种拜金的低俗婚恋观,误导社会价值导向,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椰树集团因“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罚40万元。

律师解读:广告应遵守公序良俗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即便是科普教育也不能“擦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其看来,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的商业广告活动都属于广告,椰树集团在微博上转载的言论变相让公众认为功效与所售卖产品产生联系,而广告应当真实、合法,遵守公序良俗,符合公众的审美观念,不能脱离产品本身的价值属性做功效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