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如何加强监管推进“禁塑”?看这里!
南海网 · 谭琦 | 2020-06-14 16:20:03
“禁塑”将如何进行监管?该标准的实施就能为监管提供一把“科学标尺”。

一个标准的塑料袋是怎么样的。海南省塑料行业协会供图

一个合格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有哪些标准?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对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生物降解性能、卫生性能、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识等指标进行了详尽的规定,该标准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禁塑”将如何进行监管?该标准的实施就能为监管提供一把“科学标尺”。

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海南“禁塑”将建立“法规+名录+标准+执法快检办法+替代品产能”的闭环政策框架,通过法规和标准助力监管工作的开展。

一张“身份证”

打造全流程可追溯体系

一些塑料袋上都会印有“环保”的标识,标明材料和厂商,但这些塑料袋都符合环保要求吗?如何监测?许多使用者不知道,监管部门也很难定义,在监管执法上一直缺少相关的标准。为全生物降解塑料袋制定一个标准,也能为执法提供依据,《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就是这样的标准。

“在《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中规定,进入我省生产销售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替代品,需要在管理平台上报产品以及企业的相关信息,生成一个二维码并印在包装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工作人员陈曦介绍道,目前海南已经完成了禁塑工作管理平台的研发,运行后将对进入海南市场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等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全流程可追溯,推动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化。

“包装上的二维码相当于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一个‘身份证’,可以通过对二维码的监管,再加上产品的质量标准,以及检测方法的配合对产品进行监管。”陈曦提到的二维码是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电子监管码,生产者从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平台申请,不同成分比例的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需要申请不同的电子监管码。

据了解,该标准参考国家标准《塑料制品的标志》的有关规定,对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上印刷制作的图形标志和电子监管码进行了专门规定,这些规范的标志将为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市场监管、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追溯提供便利。

一个图形符号

标识塑料制品的原料和功能信息

《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对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外表标识也有着严格的要求,一个标准的产品需要有图形符号、代号、功能性说明、补充说明、标识等信息。

《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中规定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图形符号。记者谭琦/摄

和传统塑料袋上的三角形循环箭头标识不同,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图形符号为一个带箭头的环形指向一片叶子,环形的中间需要标注全生物降解材料的代号。“例如常见的全生物降解塑料袋的主要材料是PBAT,代号为‘53’,还要在标识的下方标注原料和比例。”海南省塑料行业协会秘书长周鸿勋介绍道,在标识的右侧还需要标注“全生物降解”字样和是否为食品接触用,图形符号的加入使得产品相关信息一目了然,便于辨识和管理。此外,全生物塑料降解制品还需要在包装内标明包括图形符号、电子监管码、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厂名、执行标准号、保质期等。

“预计今年8月,我们的生物降解性能检测实验室也能建成,快速检测方法也即将推出,完善我省全生物降解塑料及其制品的检测能力,可以更好地为执法监管提供技术支撑。”陈曦介绍道,快速检测明确了全生物降解和不可降解的材料,根据材料的比例和成分来确定塑料制品是否真正实现完全降解,将原本需要6个月的检测时间缩短到几分钟,为执法监管提供“标尺”。通过这一系列的手段,能够提升监管的效率,降低监管的成本,最终实现替代品快速有效的替换。

《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中规定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需要有相应的图形标志。记者谭琦/摄

“禁塑”名录将动态调整

探索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在监管的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将会与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我们将通过健全举报奖励管理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禁塑’执法监管工作中‘双随机一公开’的机制运行、宣传普及等措施,加强‘禁塑’监管工作。”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执法局局长张威善表示,在“禁塑”执法中适用一般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将依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如何对监管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中规定:生产、销售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零售摊贩销售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使用或者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零售摊贩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禁塑”后,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登场,普通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该如何回收利用,也是需要考量的问题。

“海南即将开始生活垃圾分类,第一批禁止的塑料制品中大部分会成为生活垃圾的一部分,我们将结合垃圾分类工作,明确生产端和消费端的责任,对塑料制品进行回收。”陈曦介绍道,“禁塑”工作中也不断正在探索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工作,建立起操作性强、鼓励公众参与的回收制度,完善后期对于塑料制品和其他的生活垃圾回收后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达到塑料制品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目的。

此外,海南将根据第一批名录禁止的情况、替代品的供给能力以及新材料对于新的替代品性能的满足情况进行评估,对“禁塑”名录进行动态调整。

生产出来的全生物降解塑料袋。记者谭琦/摄

名词解释

全生物降解塑料:

在自然界中如土壤和/或沙土等条件下,和/或特定条件如堆肥化条件下或厌氧消化条件下或水性培养基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最终降解变成二氧化碳(CO2)或/和甲烷(CH4)、水(H2O)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以及新的生物质的一种塑料。

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

以全生物降解塑料为原料,可加入适当比例的淀粉、纤维素等可生物降解的天然高分子材料以及其他无危害的无机填充物、功能性助剂,通过采用挤出、注塑、吹塑、流延、复合等方法加工而成的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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