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 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6-21

作者:彭瑶

编辑:柯佳旭

6月21日,国新办就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郑亮 摄

中国网6月21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于6月1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当日公布并实施。

在授权立法和管理权限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定,国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领导机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及时依法授权或者委托海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相关管理职权,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实际需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

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确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贸易监管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

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强化产权保护,适用专门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推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

在税收制度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按照简税制、零关税、低税率的原则,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时、封关后简化税制的要求,免征关税的情形、货物在内地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进出的税收安排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行所得税优惠。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此外,本法还在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和综合措施方面,规定了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制度政策体系。

6月21日,国新办就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表示,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将党中央关于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立法引领和法律保障,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保障作用十分重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将海南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有利于充分展示我国建立对外开放新格局、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意志和决心。

王超英说,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制度创新,需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经过制度创新实践,逐步形成在国家法制统一前提下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自由贸易港的功能定位、运行方式、管理模式进行顶层设计,有利于加强制度设计的系统性与协调性,保障政策措施的稳定性与权威性,避免各级各类法律规范在适用中可能出现的冲突,使各项制度措施相互配合、相得益彰,提高制度的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