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与司法体制创新”研讨会召开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8-15

作者:中国网

编辑:许媛媛

2020年8月15日下午,由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主办,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国浩律师事务所支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与司法体制创新”研讨会在海口开幕,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体制创新”“海南自由贸易港司法体制创新”进行线上线下交流研讨。来自省人大、省高院等有关部门以及国内研究机构、高校共计200余名代表参与了本次论坛。

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李永利对中改院和国浩律所联合设立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并召开立法与司法体制创新研讨会表示祝贺。他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应当是一个特别法、基本法、授权法、框架法和创新法,并从立法层级、立法原则遵循、立法架构和立法体例等方面进行阐释。此外,他还就海南省司法厅探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推进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等情况作了介绍。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君丽指出,为保障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创立了“立、审、执”一体化涉外民商事法庭,提升了法治化的国际司法公信力,优化了国际化的司法营商环境,形成了便利化的司法调解机制。为改善营商环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域布局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构建了专职化、多元化、全覆盖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一站式司法征集服务平台并实行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集中集约执行。未来,将把握自贸港建设新机遇,发挥自贸港立法优势,在推动国际商事法庭与涉外民商事法庭对接方面开展持续探索。

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副理事长吕红兵在致辞中表示,自贸港法治建设是一个前瞻性课题,相关研究要体现引领性,要在法治框架内整体进行顶层设计,为系统改革提供法律依据。自贸港法治建设是一个多学科问题,要体现多元化、包容性。自贸港法治建设是一个创新性难题,需要通过立法形成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氛围。自贸港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性专题,既体现在立法和司法结合、又体现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成立后即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与司法体制创新研讨会,这体现了自贸港速度、中改院效率、国浩所风格。”他表示,研究院将就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研究,积极贡献智慧。

中改院院长、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理事长迟福林教授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法律体系建设是一项具有开创意义的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他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的重要目标是赋予海南充分的改革开放自主权。第一,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应是一部“最高水平开放法”。一是对标国际自由贸易港的通行规则,形成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的法律框架;二是对标世界最新经贸规则,打造我国“重要开放门户”;三是对标具有一流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着力改善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营商环境。第二,要突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母法”和“基本法”的特点,这有利于处理好政策与制度的关系;有利于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有利于处理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第三,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要通过在法律上“一揽子”授权的方式,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提供法律保障。一是建立与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相适应的高效率行政体制;二是重在建立与最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立法与司法体制;三是要在法律执行方面探索创新。

与会专家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体制创新和司法体制创新展开了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提出,在国际经贸变局下,在以内循环为主的经贸规则框架下,以外循环为主的自贸港应坚持多边主义全球化,建设成高度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自由贸易港。复旦大学自贸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龚柏华表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强调复制推广不同,海南自由贸易港强调引领、形成辐射带动作用。在自贸港建设中,要坚持开放、改革、创新三大理念。香港德辅大律师事务所、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副秘书长黎逸轩提出,一是要借鉴经验,以宪制性法律确立自贸港的法律框架;二是应充分利用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利的相关法律,如《外商投资法》等;三是在立法的过程中要确保相关法律理解和遵守国家承诺的相关国际义务。海南省律师协会会长张晓辉提出,为保障法规落地见效,一要立足实际,充分调研研讨;二要落实责任主体;三要建立监督机制。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海南经济研究所所长郭达认为,要适应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现实需求,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服务贸易相关立法工作,形成与国际相衔接的高标准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提出,法治先行是海南自贸港建设早期安排和稳定有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不二选择。把商事争端解决国际化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在制度设计层面借鉴新加坡模式,尝试推行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并重的理念,试行调解、仲裁、诉讼相结合的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表示,自贸港司法保障应坚持立法授权、鼓励创新、宽容谦抑、审慎介入的基本原则,加强五庭一中心的建设,提升司法国际化水平等,实现司法路径的创新。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数字科技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认为,海南要对标全球自由贸易港,打造全球开放的高地,重要的一环就是如何在数据流动和贸易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江雨提出,如何借鉴普通法的精髓,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体系,成为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会议专家还围绕服务贸易、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展开了讨论。

8月15日上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国浩律师事务所共同设立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并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中改院院长迟福林教授担任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担任副理事长,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暨执行合伙人李淳担任院长,中改院执行院长苗树彬担任副院长。随后,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正式揭牌。

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为中改院内设机构,以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全局性、战略性、现实性问题为主要研究方向,充分发挥中改院和国浩律师事务所的综合优势,通过发布研究成果、构建交流平台、举办高端论坛、开展培训宣讲、专项课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等,努力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和鲜明特色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研究和法律咨询的智库平台,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