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特约监察员参与跟踪监督 助推廉洁项目阳光工程

来源:海南日报

时间:2020-07-09

作者:尤梦瑜 赵雅婧

编辑:符钰超

规范和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既要强化自我监督,也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2019年8月,海南省监委选聘了15名特约监察员。履职已近一年,作为省监委由外部引进的“裁判员”和“监督员”,特约监察员除了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进行监督外,还肩负起了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舆论引导等职责。

在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特约监察员又将如何发挥作用呢?近日,记者采访了多位特约监察员,大家纷纷表示在积极做好对监察机关履职用权监督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让更多公众关注和参与跟踪监督工作。

“从全国的普遍情况看,工程项目和土地出让是引发贪腐的‘重灾区’,正如人们常说‘项目上马,干部落马’。海南自贸港建设过程中公共工程与土地出让项目会越来越多,必须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否则欲速而不达。”特约监察员、海南日报社政文部副主任周元表示,开展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以底线思维防控风险,扣紧各部门各领域“驾驶员”的廉政风险“安全带”,营造良好的纪法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确保海南在自贸港建设快车道上行稳致远。

特约监察员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他们拥有的是一份监督的权力,承担的是一份来自监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信任。因此,也要发挥理论优势、专业优势和联系群众优势,对监察机关从严从实监督多予以智力支持和帮助改进工作。

“营商环境的好坏对海南自贸港建设极其重要,当前,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可以说正逢其时,找到一条优化海南营商环境的有效途径。”特约监察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所长、合伙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李进华表示,作为注册会计师,他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及时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意见建议,更好地服务于跟踪监督工作。

特约监察员、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黄大年式教学团队核心专家刘国良表示,特约监察员应该把履行好职责和义务作为一项光荣的事业来追求,当好监督员,彰显外部监督重要力量;当好参谋员,为纪检监察工作建言献策;当好联络员,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引导员,有效放大反腐倡廉声音,为海南建设自贸港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贡献一己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