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优化政府投资项目流程 限时办结提高效益

来源:海南日报

时间:2020-03-31

作者:林书喜 李珂

编辑:符钰超

儋州市政府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政府投资项目流程优化,审批从简,限时办结,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效益。这是3月30日记者从儋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儋州市发改委通过合并、取消审批等方式,适当简化审批流程。其中总投资400万元(含)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再报发改部门审批,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和审核。总投资400万元(不含)以上、20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发改部门只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总投资2000万元(不含)以上、50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发改部门直接审批项目可研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及概算。

而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其中对国家和省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5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明确的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不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可以直接向资规、节能审查等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意见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对于符合条件、审批所需材料齐备的,自正式受理之日起,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总投资20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审批,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下及以上的项目则分别在5个工作日和7个工作日内办结。

总投资5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不办理施工许可。按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住建部门合并办理与施工许可证颁发相关的手续、事项,并在规定时限内开展事中事后核查。

此外,儋州市发展改革、财政、资规、住建、交通、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将加强衔接,确保各项前期工作符合规定程序,并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实行限时审批制度,各部门严格执行《儋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将各自办理的项目前期审批文件相互送达,实行无缝对接。